(一)浸禮
真耶穌教會將『浸禮』列為『五大教義』之首,且不諱言『浸禮乃真假教會之分際』。該派引述《聖經》中所記載的洗禮,均是在流動的河水中進行,認為《撒迦利亞書十三章1節》所言的『洗除罪惡與污穢之泉源必是指活水』,故堅持在室外露天的流動溪河中施浸才有效。並引述《羅馬書六章3~5節、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》,強調:『受浸者需倣效耶穌臨終時的樣式,兩手張開且頭低垂、往前仆全身沒入水中』才正確,該派稱這獨樹一格的施洗方式叫『大水洗』。該派又稱:『常見施洗時水中泛紅,實是寶血之見證,也是領受聖靈之憑據,故面朝下之水洗乃本會之為“真”的關鍵』,言下之意,凡不如此行者皆為“假”。『洗禮』在該派認為『具赦罪、重生、成聖、得救之實質功效』。
如果受浸時需倣效耶穌臨終時的模樣,那真耶穌教會也僅奉行“半套”而已,是不是也要先對受浸者抽打幾鞭,然後手、腳、肋旁還要扎個洞才下水呢?另,耶穌安放在墓穴時,身體是仰躺臉朝上,可不是前仆臉朝下的姿勢,真耶穌教會讓受浸者的“死”根本不像耶穌,反倒像欺哄聖靈以致仆倒斷氣的亞拿尼亞夫婦【徒五5、10】。還有,『受洗』被列為『得救條件』的經文僅《馬可十六章16節》一處而已,其餘講『得救條件』的經文皆不離『口承認、心相信』的範疇。且《馬可十六章9~20節》是後人添加上去的,真耶穌教會竟拿來當教義,且列為最重要的教義,還據此罵其它教派是“假教會”,可謂貽笑大方。
(二)洗腳禮
受完『大水洗』後,需再由真耶穌教會的傳道人,代表基督為受浸者行一次『洗腳禮』才算完成整個施洗儀式,這是真耶穌教會的另項特色。真耶穌教會引據《約翰福音十三章8節》,堅持『不行洗腳禮就與主無份』,此種『洗腳禮』被該派認定為『得救必要條件』。另,不定期舉行的弟兄姐妹彼此間之『洗腳禮』,是為彰顯『相愛、聖潔、謙卑、服事、饒恕』的典禮。
『洗腳禮』是基督所傳,既然祂言明:『我若不洗你(腳),你就與我沒有關係』(原文),可見『洗腳禮』不容輕忽,只是當明白『洗腳』的時機,應於『全身洗淨(原文)』後才施行的道理【約十三10】。依個人淺見,凡『口承認、心相信』之頃刻,按著應許已被寶血及聖靈洗淨了,是個『全身已潔淨』的重生得救者了,此時“理當盡諸般的義”補行『水洗禮』,好成全『血、水、聖靈』的見證(見證新約信徒皆是完成『水洗、血灑、油抹』三道『承接祭司聖職』程序的新約祭司【出廿九】)。既然是已『全身潔淨』的稱義之人,那麼此『水洗禮』是該按照基督所吩咐的行『洗腳禮』才對呢?還是採行施洗約翰所傳的『洗禮』方式呢?
約翰的『洗禮』其用意是為『除罪潔淨』,但附帶條件是『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』,也就是說,約翰的『洗禮』仍不脫『守律法誡命以成義』的範疇,言下之意,受洗後若行為不合誡律的話,洗了也是白洗,故約翰也自承其施洗的效力絕比不上基督。凡新約恩典之下的因信稱義者,是被具永恆效力的聖靈與寶血所潔淨,已不在律法的審判之下,不只不必檢驗行為,反倒怕『靠肉體成全,以致從恩典中墮落』。重生後的『施洗』,絕非為了『潔淨』,乃是為『歸入父子聖靈的名下』,也就是進入基督的身體(教會)好和頭(基督)聯結一體,而『洗腳禮』不正符合『與祂有份』的『施洗』方式嗎(已乾淨了洗腳就可)?故『洗腳禮』等於是『入會禮』,於重生得救後施行。『洗腳禮』與『上天堂』無關(得救就能上天堂),但卻與『進入教會』有關。重生得救者若不行『洗腳禮』,等於未完成承接聖職的程序,是不准在教會中事奉的,因祭司入會幕事奉時,必先按規定『下銅盆洗手洗腳』【出四十30~32】。
然施洗約翰傳的『洗禮』並非毫無用處,它可視同舊約時進入『聖約』中的『割禮』,施用於信徒所生之嬰幼兒上,待其長大重生後,再行『洗腳禮』以晉陞『新約祭司』;也可視同『利未人潔淨禮』,用於信徒之未重生但有意願受洗之配偶及家人上。約翰傳的『洗禮』具有『分別為聖(成聖)』的功效,但對都已重生稱義者而言,不啻多此一舉。
行約翰傳的『洗禮』,採『點水、灑水』或『下水、站旱地』皆無妨,因都有經文作為根據【民八7、十九18】。新約洗禮著重在『洗腳禮』,不必在約翰傳的『水洗禮』上吹毛求疵(該計較的反倒覺無所謂----捨本逐末)。又,耶穌降尊紓貴以『洗腳』立榜樣,無非要教會領袖存『僕人』心志服事眾弟兄姐妹,而非威嚇轄制群羊【太廿25~28】。
(三)聖餐禮
與一般的教會類似,不過該派傾向『質化說----祝謝後的餅與汁,已靈化成主的肉與血』。
真耶穌教會為了在週六舉行擘餅聚會,竟稱《聖經》沒有週日擘餅聚會的記載,真是睜眼說瞎話,《使徒行傳廿章7節》白紙黑字----。講台是否按時供應『靈糧、活水』,比守形式的『吃餅、喝杯』更實際【約六51~63】。
(四)謹守安息日
真耶穌教會認為:『安息日乃真神於萬物造成之時設立的,應為星期六』。所以該派將崇拜定在星期六,不同於一般教會在週日舉行主日崇拜。真耶穌教會豈會不知早在初代教會時,就習慣守主日,而不守安息日的事實,但該派詭辯:『我們所守的安息,不是律法下的安息,乃是伊甸園恩典的安息』。該派教導會友:『為得來世永遠的安息而遵守週六安息日』。 雖然伊甸園裡,上帝命定第七日為聖日,但從未向始祖下達過『守安息日』的命令,『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』是伊甸園裡唯一的一條誡命,真耶穌教會妄加軛在會友頸項上,已犯法利賽人『私自添加誡律以轄制人』的毛病。上帝下達『守安息日』的命令始於西乃山,但上帝心知肚明,選民守不住,也無法守,故言『他們斷不能進入安息』,因此上帝為祂的子民預備『另一個安息日的安息』,所以『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----趕快脫離惹動律法咒詛的舊安息日(守第七日)進到賜平安的新安息日(守第一日)』【來四1~11】。
◎ 請就『守安息日』這道理,分『外院、聖所、至聖所』三個不同的層級論述一番,考考各位真功夫!
(五)受聖靈
真耶穌教會認為『應許的聖靈』分兩期賜下,初代使徒時期的聖靈稱為『秋雨(早雨)』,末世時期所賜的聖靈則是『春雨(晚雨)』。該派聲稱:『早雨聖靈在十二使徒辭世後,因教會世俗化而離去,而真耶穌教會就是晚雨聖靈降臨所建立的真教會,凡到真耶穌教會信主聚會者,只要迫切祈求就必能得著聖靈的浸』。並言:『並非所有信徒都有聖靈,唯受靈浸者才能得生命。所謂聖靈,並非一般教會所說的,只靜靜在心裡,別人與自己皆無所悉。受聖靈的人禱告時,口必說方言、身體會震動,好叫旁人可聞、可見,以作為受聖靈的憑據』。
請問,耶穌向門徒吹氣“受聖靈”時,門徒可有震動或方言現象【約廿22】?所謂『方言』,又稱『靈語』,分“世上別國的話(鄉談)”及“天使的語言”【林前十三1】。不論是天界或地上列國的語言,都必有豐富多變的辭彙與抑揚頓挫的聲調,絕非單調不變的“舌音”而已。極端靈恩派宣稱“受聖靈”所得著的是“舌音靈言”,與能翻譯出來的“方言恩賜”有別,實是狡辯,因『五旬節』那天,馬可樓上說的明明是“十多種別國的話”,其並非翻不出來的滴答噪音啊!極端靈恩派已將『靈洗、受聖靈、聖靈澆灌、聖靈充滿』全混為一談了!更不可原諒的是,本該『聖靈隨己意賜給人的恩賜』,卻被人拿來私相教授,簡直是侵奪聖靈的主權。又,極端靈恩派的聚會中,常見哭、叫、笑、跳、倒,甚至就在禮拜中公然上演禽獸咆哮奔竄的混亂場景,還自我吹噓是應驗『以眾水的聲音,大雷的聲音讚美神』【啟十九6】,全不把『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』【林前十四33】的上帝放在眼裡。
|